“一江活水”竞奔流
——长江电工从人着手深化“三项制度”改革纪略
对于企业而言,人是管理者、改革者,也是被管理者、被改革者;人力资源被称为第一资源、第一要素。近年来,长江电工坚持推进“三项制度”改革、戮力破解人力资源管理难题,从人着手激活“一江春水”,推动企业实现了高速发展。
数据始终是企业改革发展的最好注解。数据显示,近三年来,长江电工在经营规模增长6.05%的同时,从业人员却减少478人,减幅10.5%,劳动生产率、人工成本利润率、人均EVA分别增长了57.94 %、113.76 %、和202.78 %。这一增一减之间,反映的是企业劳动效率的提升,员工活力的体现,更为重要的是给企业发展带来的实效:仅以2015年为例,长江电工营业收入完成年度预算的105.7%,同比增长0.7%;利润总额完成年度预算的177.3%,同比增长96.2%。今年1~8月营业收入完成年度预算的67.37%,同比增长21.39%;利润总额完成年度预算的95.53%,同比增长58%,实现“十三五”首战告捷几成定局。 推进人事制度改革:能上能下动真格
精心真情“选苗子”“铺路子”“扶梯子”“打板子”,这是长江电工强化干部队伍管理的“真经”。近三年间,公司先后有8名优秀中层副职被提拔为正职,9名中层管理人员和1个中层领导班子因考核排名靠后、员工评价不高而受到诫勉谈话,2名中层管理人员因履职不力而降职。这正是公司对中层管理人员实施年度五星级达标考核管理的结果。 事实上,长江电工始终注重把握“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导向,大力推进干部队伍建设,制定了《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管理办法》《中层管理人员管理规定》等12个规范性文件,紧紧抓住选拔、培养、考核环节,着力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敢担当、作风上肯实干、思想上讲奉献、行为上严自律的“四铁”干部队伍。分层分类分专业对中层管理人员进行培训,三年培训中层管理人员1200余人(次)。强化中层后备管理人员星级达标考核,三年间淘汰中层后备干部27人,形成了目前61人的中层后备干部人才库。加强两级后备人员的岗位交流和挂职锻炼,三年共有5名中层后备干部在公司内部挂职交流,9名中层管理人员外出挂职交流,3名中层干部成长为企业领导人员。 流水不腐,有进有退。长江电工实施中层管理人员正常退出,男正职年满54周岁或副职年满52周岁、女正职年满52周岁或副职年满50周岁,须正常退出中层管理人员序列。正常退出人员尚未退休的有2~3年过渡期,过渡期满可申报公司非领导职务序列。三年来共有5名中层管理人员正常退出。公司坚持不断完善非领导职务序列管理体系,先后两次对非领导职务序列人员聘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已形成管理、技术和技能3个序列的非领导职务人才梯次管理体系。 推进用工制度改革:能进能出无虚言
就严把“进口关”而言,近年来,长江电工不断优化人员进入条件,提高员工进入门槛,通过社会招聘、校园招聘、劳务派遣三种通道,积极推进员工队伍的年轻化和素质提升,数据显示,2013至2015年,公司新进员工653人,其中,新进大学毕业生86人(硕士研究生13人)、技能人员522人。现有本科以上企业员工比2013年增长8%,硕士研究生员工比2013年增长83.3%,大专以上企业员工占比47.76%,比2013年增长7个百分点,公司员工结构大为改善。
长江电工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坚持把劳务派遣用工控制在用工总量的10%以内,并与正式员工同工同酬;同时,制定了公司《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办法》,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管理。为稳定劳务派遣员工队伍,公司实行劳务派遣工转为合同工的激励制度,三年间,共有286名劳务派遣工转为合同工。 在畅通员工退出通道方面,长江电工结合实际,根据用工情况,通过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办理退休等6条退出通道,实施员工依法合规退出,2013~2015年公司各类人员退出888人,其中对违纪违法的人员解除劳动合同28人。公司中层管理人员、非领导职务序列人员、高级技师、技师及研发人员没有出现流失现象,骨干人员队伍比较稳定,企业员工队伍的“鲶鱼效应”充分彰显。 推进分配制度改革:收入能增能减硬逗硬
长江电工严格遵循“两低于”分配原则,按照“效益升薪酬升、效益降薪酬降”的同向联动机制,在效率、效益提升和工资总额可控的前提下,保持员工工资的适度增长。2013年以来,公司员工工资年平均增幅为9.08%。 严格执行工资总额预算,层层分解,有效管控。一方面,根据集团公司工资总额预算管理的总体要求,在全面分析下一年度生产经营情况的基础上,通过对生产单位计件单价进行差异化调整、对利润核算单位调整工资总额、对实施岗位绩效工资制的调整岗位工资档序的方式,严格执行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并经过“三上三下”预算确定年度预算工资总额。另一方面,根据年度预算工资总额和预算企业人工成本情况,坚持对各子公司下达从业人员工资总额和职工工资总额指标,再由子公司分解到下属单位,实行层层分解,确保指标可控。同时,对指标实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与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薪酬挂钩。 分层分类管理,实施考核分配。公司坚持修订年度工资分配办法,按不同对象和工作性质,采用分层分类的考核模式,明确各二级单位工资分配方式,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执行。现行工资分配模式经过不断完善和多年运行,基本能够实现员工收入“能升能降”。 比如,公司对生产单位实施全额计件工资制,对利润核算单位按收入利润分配,对职能部室实施岗位绩效工资制,对子公司实施工资总额管控模式,对研发部门实施岗位绩效工资制+项目制考核。 水平不流,人平不语。长江电工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始终注重强化员工绩效考核,基本实现员工收入能增能减。公司对一般管理技术人员实行岗位绩效考核,分季度和年度考核两种方式,以岗位职责为基础,结合单位重点工作来设置员工的岗位工作目标,重点从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工作态度三个方面对员工进行考核评价,将考核结果与员工薪酬挂钩,实现员工工资的正常增减。针对核心骨干人才,进一步调整内部分配结构,加大激励力度。2015年公司研发人员平均工资为员工平均工资的2.01倍,研发人员中最高工资达到员工平均工资的3.05倍。 公司把星级达标考核的结果运用到中层管理人员薪酬分配上,实现“业绩升、薪酬升,业绩降、薪酬降”。例如,企业在安全、质量、精益、保密等方面设有“单项奖惩”项目。对发生安全事故的单位,就会按一定比例扣减该单位班子成员年终结算薪酬或绩效薪酬。以2015年为例,中层管理人员专项处罚达到307人次,扣款62100元。如中层管理人员薪酬最高值为1,而最低值则只有0.5,高低相差50%。 “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源泉”。人才,始终是企业长足发展的核心支撑和活力源泉。立足当下,面向未来,长江电工清醒认识到了企业从业人员整体素质还不高,结构还不够合理,领军人才数量偏少等问题。着眼为企业“十三五”发展提供强劲“智力引擎”,长江电工廓清了“十三五”人才工作规划,明确了“十三五”人才发展主要指标。按照“1246”核心人才培养行动计划,到2020年,本部培养200人的核心管理技术人才队伍、400人的核心技能人才队伍,总共形成600人的核心人才队伍。我们预见,随着“三项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人才成长“立交桥”的搭建完善,长江电工人力资本必将迸发出新的活力,支撑企业乘风破浪,一往无前,朝着建设世界知名的军工企业集团的目标阔步前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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