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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先进典型 弘扬劳模精神

2013-5-24 08:31| 发布者: 赖荣| 查看: 866| 评论: 0|原作者: 记者 亦坚 特约记者 王岩|来自: 中国兵器报

评选先进典型  弘扬劳模精神

集团公司认真组织评选推荐中央企业先进集体和劳动模范工作

本报讯(记者 亦坚 特约记者 王岩)日前,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下发了《关于评选推荐中央企业先进集体和劳动模范的通知》,对做好2013年中央企业先进集体和劳动模范评选推荐工作进行了系统安排,要求各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指定专人负责,精心组织,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要求,切实做好评选工作。

《通知》明确了这次评选推荐的原则、范围、推荐名额及分配原则、评选办法和要求以及奖励办法。《通知》对评选条件提出了具体要求,中央企业先进集体必须围绕“做强做优中央企业、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目标,解放思想、深化改革,科学发展、勇于创新,完善制度、提升管理,依法经营、诚实守信,资产质量高,财务状况好,风险管控能力强,领导班子政治素质好、经营业绩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指示精神,模范遵守法律法规。中央企业劳动模范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立足岗位,勇于奉献,工作业绩突出,廉洁奉公,品德高尚,受到职工群众的广泛称赞,模范遵守法律法规。

集团公司对评选推荐高度重视,成立了中央企业先进集体和劳动模范评选工作办公室,负责本次评选推荐的组织和具体工作。评选过程中,评选工作办公室将加强监督检查。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单位和个人,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对于在评选推荐和授予荣誉称号工作中有严重渎职或者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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