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共享经济体”实现绿色帮扶全贯通 集团公司帮扶案例入选《中央企业助力乡村振兴蓝皮书(2024)》 本报讯(记者 海萍 特约记者 潘美霖)日前,由国务院国资委社会责任局指导编写的《中央企业助力乡村振兴蓝皮书(2024)》(以下简称《蓝皮书》)对外发布,集团公司特色案例《光伏点亮万家灯火,实现共同富裕》成功入选《蓝皮书》。 此次成功入选,既是集团公司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的生动实践,也是积极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加快建设农业强国规划(2024—2035年)》战略部署的最新成果,实现了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生动展现了军工央企的责任担当与家国情怀。 集团公司在帮扶泸西县过程中,紧扣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立足当地光照资源禀赋,通过科学规划分布式光伏项目,探索出“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金”的可持续发展路径。截至目前,累计投入1300余万元建设光伏电站,预计年均发电量达193.19万千瓦时,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928吨,年均发电收益64.87万元,每个村委会可获村集体收入7.1万元,带动周边产业每年为当地增加税收百万余元,促进生态保护与集体经济“双提升”。 针对泸西县山地石漠化严重、村集体经济发展不均衡等问题,集团公司创新推出“共享经济体”模式,整合多村资源成立联合运营公司,由基层党组织统筹收益分配,破解了“弱村难造血”的困境,实现资源高效利用与收益共享。 同时,积极探索“光伏+生态”模式,将光伏发电与生态治理有机结合,挖掘光能、风能等自然资源潜力,把光伏电能用于抽水蓄能,降低乡村群众生活用水和取水成本。 集团公司以光伏项目实施为契机,为当地居民提供了技能培训和就业机会。技术团队为村民开展光伏设备安装、维护和管理技能培训,培养的光伏维修保养团队为6个乡镇56个行政村村民提供专业指导和服务,既为当地提供就业岗位、提高收入水平,又为项目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集团公司绿色帮扶项目的成功实施,产生了良好的示范效应,吸引多家企业投资泸西县绿色发展,建成永三、李子箐2个风电场,年发电量达6.6亿千瓦时,光伏发电产业成为泸西县经济发展新引擎。 展望未来,集团公司将继续深化与泸西县合作,进一步扩大光伏发电项目规模,探索更多“光伏+”模式应用场景,如扩大装机容量、深化“光伏+生态”模式推动“光伏+农业”“光伏+旅游”等新模式发展,加强技能培训与就业带动,推动区域协同发展,将成功经验推广至周边地区,为实现乡村振兴和“双碳”目标贡献更多力量。 《蓝皮书》高度评价了集团公司绿色帮扶的作用,指出,集团公司光伏项目的实施,不仅带动了当地经济发展,同时促进了生态保护和社会效益的提升,为乡村振兴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彰显了中央企业在乡村振兴中的责任担当与创新活力。 据悉,《蓝皮书》编写组历时半年多时间,经过多轮调研、案例征集和专家评审,系统梳理了2024年度央企助力乡村振兴的实践与成效,旨在提供参考、凝聚合力。集团公司特色案例《光伏点亮万家灯火,实现共同富裕》,从99家央企申报的325个项目中脱颖而出,成为最终入选的33个典型案例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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