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按照集团公司的统一部署,财务公司从2009年开始,在集团公司成员单位推行保险集中管理,即通过集团公司对企业财产保险业务进行集中采购、统一投保的方式,确定统一的保险险种、投保范围、保险期限和保险费率,制定统一的保险服务标准和操作流程,实现对保险业务的规范管理、集中管理。 三年来,非车财险投保单位数从126家增加到了173家,增长了37%;投保资产金额从386亿元增加到了730亿元,增长了89%;保险规模从865万元增加到了2207万元,增长了155%,但在同等投保资产金额下,相对于集中管理实施前的保险费率水平,三年累计为成员单位节约保费成本1亿余元,实现了在扩大保险保障范围基础上降低保费成本的目标。 在收获效益的同时也促进了管理提升和服务改进。保险集中管理制定了统一的服务流程和服务标准,建立了“保险公司总部+省级公司+属地机构”立体化的重要客户服务体系,简化了日常保险业务的操作环节,尤其强化了对保险理赔服务的时效要求,通过案件分类管理,提高了成员单位的保险索赔效率和效果。保险集中管理为成员单位提供的业务研讨、专题培训、风险查勘等增值服务,也提高了单位自身的防灾防损能力,推动了全面风险管理工作。 此外,通过积极申请与努力,2010年财务公司组建了北京中兵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作为集团公司授权委托的专业保险中介机构,财务公司为集团公司和成员单位提供保险经纪服务,沟通集团公司、成员单位、保险公司业务渠道,构建保险集中管理平台,保障了保险集中管理的顺利推行。同时也为保险集中管理积累了一定经验,培养了专业队伍。 保险集中管理得到了集团公司领导的高度评价。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李守武指出:“保险集中推行三年,成绩显著,望进一步完善工作流程,不断为企业提供更好更优保险产品,服务企业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