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 进入手机版 | 继续访问电脑版
搜索
开启辅助访问登录
兵器之友 首页 即时新闻 部委声音 查看内容

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税前100%加计扣除

2021-4-8 14:11| 发布者: 钟森| 查看: 344| 评论: 0|来自: 人民日报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公告
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税前100%加计扣除

为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科技创新,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公告》指出,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公告》指出,企业预缴申报当年第三季度(按季预缴)或9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自行选择就当年上半年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办理方式。企业办理第三季度或9月份预缴申报时,未选择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可在次年办理汇算清缴时统一享受。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兵器之友

网站简介:兵器之友是中国兵器报主办的网站,是中国兵器报宣传报道工作的延伸,是展示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和各成员企业科学发展的重要媒体,实现了报纸上网,网报互动。

中国兵器报微博

关于我们

  •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7:30
  • 联系电话:023-68770767
  • 电子邮箱:bqzy@bqb.com.cn
  •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大坪长江二路77号

小黑屋|兵器之友 ( 渝ICP备05012515号 )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3 Comsenz Inc.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