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有众多汽车行业法规条例开始正式施行,还有部分处于征求意见状态的行业标准及法规即将正式颁布,以下是部分2012年国家汽车相关政策的解读。 儿童安全座椅等相关产品国家强制性标准 《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国家标准已于去年年底发布,并将于今年7月1日起实施。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机动车儿童座椅约束装置的强制性国家标准。 儿童约束系统主要包括带有保护带扣的织带或相应柔软的部件、调节装置、连接装置、以及辅助装置(例如手提式婴儿床、婴儿携带装置、辅助座椅等)。每位驾驶员应有保证儿童安全乘坐的意识,自觉为孩子配备儿童安全座椅。不要购买没有经过认证的儿童约束系统,切忌将无人照看的儿童放置在约束系统内。 儿童乘员约束系统标准借鉴了欧洲的ECER44标准,导入了国际通用的ISOFIX标准锚固系统,除了安装固定装置外,儿童约束系统还要接受动态试验。标准分别适用于体重10kg以下、13kg以下、9-18kg、15-25kg、22-36kg的儿童。13kg以下的婴儿要使用后向式儿童座椅、15-25kg学走路儿童要使用正(前)向式儿童座椅、22-36kg儿童应使用儿童增高坐垫并系好安全带、12岁以上或者身高在1.45米以上少年可使用成人安全带。 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 国家环保部与质检总局联合发布的《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已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标准对车内空气中的苯、甲苯、二甲苯、乙苯、苯乙烯、甲醛、乙醛、丙烯醛等8种常见的车内挥发性有机物浓度设定了浓度限值,除适用于新汽车外,已销售的车辆亦可参照使用。 这项标准主要适用于销售的新生产汽车,因为车辆从制造完成到进入库存、运输,乘员舱都处于与外界环境隔绝的密闭状态,车辆储运的过程根本不足以充分释放和清除车内挥发性有机物。而车主开始使用新车的时候,也是车内空气中挥发性有机物浓度最高的时期。 电动汽车四项国标 长期以来我国电动汽车充电接口行业“各干各的”混乱局面已正式宣告结束。有关电动汽车充电接口和通信协议的四项国家标准已于2012年3月1日起实施。 这四项标准分别是《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第1部分:通用要求》、《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第2部分:交流充电接口》、《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第3部分:直流充电接口》、《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与电池管理系统之间的通信协议》。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 2012年2月3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发布了关于《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汽车生产经营者确认汽车产品存在缺陷,应立即停止生产、销售、进口存在缺陷的汽车产品,并实施召回。拒不对缺陷产品实施召回,情节严重的可直接吊销相关许可证。征求意见稿同时指出,对于违反“汽车召回”管理规定的车企,将处以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此外,汽车产品出厂时随车装备的轮胎存在缺陷的,由汽车产品的生产者负责召回;未随车装备的轮胎存在缺陷的,由轮胎的生产者负责召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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