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 ———二论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工作会议精神 □本报评论员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这句激动人心的口号,伴随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广为传颂,人人皆知,引爆了无数人创新创业激情,创新创业正在成为人们全新的精神追求和普遍的生活方式,正在转化为中国经济发展调速不减势、量增质更优、加快提质增效升级的强大引擎。 李克强总理首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在2014年9月10日的夏季达沃斯论坛开幕式上。他明确指出,要借改革创新的“东风”,推动中国经济科学发展,在中国土地上掀起“大众创业”、“草根创业”的新浪潮,形成“万众创新”、“人人创新”的新态势。由此可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创新驱动的民间表达,目的是最大限度激发人的创造活力,更加充分地调动人的创新创业积极性,让千千万万中国人的智慧充分激发,让人们在创业创新中不仅创造物质财富,而且也实现精神追求和人生价值。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特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送来大礼,要求“加快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扩大股权和分红激励政策实施范围,完善科技成果转化、职务发明法律制度,使创新人才分享成果收益。制定促进科研人员流动政策,改革科技评价、职称评定和国家奖励制度,推进科研院所分类改革。引进国外高质量人才和智力。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坚决打击侵权行为,切实保护发明创造,让创新之树枝繁叶茂”。 行走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大潮中,肩负着“创新驱动,做强做优”的历史重任,让我们深切感受到,创新创业,你我绝不是旁观者,而是主创人。作为员工,我们必须承担创新创业的主体责任,以更加高度的自觉投身创新创业之中,把自己的岗位作为创新大舞台、作为创业真战场,以创造性思维开展工作,以创新的办法战胜挑战、破解难题,在创新创业上形成你追我赶、各显其能的生动局面。只要我们20多万职工的创新创造活力竞相迸发,就没有攻克不了的难题,创造不了的奇迹。企业必须建立健全鼓励创新创业的制度体系,通过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等方式畅通鼓励创新创业的渠道,通过项目孵化、流程再造等搭建创新创业平台,通过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等手段激励员工大胆创新、积极创业;必须大力营造鼓励大胆探索、包容失败的宽松氛围,大力培育创新创业文化,让创新创业成为全体员工的共同价值追求,成为基业长青的优秀基因。 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中科院西安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时强调指出:“核心技术靠化缘是要不来的,必须靠自力更生。”肩负着“保军报国,强企富民”的神圣使命,历史昭示我们,现实告诉我们,我们对核心技术的掌握程度不仅决定自身的生存与发展,更关系国家的安危,靠自主创新掌握核心技术是我们的生存法则,自主创新是我们履行使命的基石。让我们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百舸争流中勇立潮头,尽情释放创新的激情,迸发创业的锐气,以创新驱动的全新业绩为实现中华民族复兴的中国梦、强军梦建功立业,争作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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