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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进一步完善摩托车乘员头盔国家标准

2009-1-22 00:00| 发布者: 兵器之友| 查看: 675| 评论: 0


    日前,在上海召开的摩托车乘员头盔国家标准专家审定会上传出信息,中国将进一步完善摩托车乘员头盔国家标准,对相关生产实行许可证制度,明确规定头盔上的打开装置必须能让他人在30秒内打开等安全细节。排量较大的高档和运动类摩托车头盔的刚性、稳定性等性能标准都将与欧洲标准持平。
  据了解,中国摩托车头盔的生产量及使用量都是世界第一。现行的头盔国家标准还是1998年制定的。此次进行专家审定的新版国家标准针对两类不同头盔:排量为125ml以下的民用或经济类摩托车的头盔,使用普通标准;排量为125ml以上的较高档和运动类摩托车的头盔,无论其刚性、稳定性及监测性能都与欧洲标准持平,部分参数甚至高于欧洲标准。
  据专家透露,新的国家标准将要求国内摩托车头盔生产实行许可证制度。在标准内容中,将更加突出人性化特点和安全性,要求在佩戴头盔的乘员失去意识的情况下,头盔上的打开装置必须能够让他人在30秒内打开;头盔上的危险性部件必须涂成红色和橙色,以示警醒,在乘员正常行驶时,危险性部件必须不能随意触碰打开,以完好保护乘员的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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