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日前在北京召开,这是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后召开的第一个中央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重点回答了扶贫工作中“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三个关键性问题,并提出解决扶贫问题“既要防止拖延病,又要防止急躁症”的指导精神。 消除绝对贫困、决胜小康社会的最强劲号角已然吹响。 据悉,从2011年到2015年,我国仅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就从272亿元增长到467.45亿元,而目前我国有7000多万农村贫困人口,要实现到2020年实现奔小康的目标,则意味着平均每月需脱贫超过100万人,巨大的扶贫资金投入无疑为财政带来巨大压力。 “‘十三五’期间将实现1000万贫困人口的搬迁工作,调研显示,贫困地区平均搬迁一户需要20万元左右的费用,按每户3个人计算,1000万人就需要五六千亿元的资金,这需要大量资金,仅靠财政支持很难完成。”中国人民大学反贫困问题研究中心主任汪三贵坦言。 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李小云认为,单纯依靠国家补贴,并不能解决贫困问题,应更多的在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扶贫资金入股整合社会资本参与扶贫等创新扶贫资金使用方面作出积极探索。 激发社会资本进入扶贫领域的活力、创新金融手段扶贫无疑也成为“十三五”期间攻破扶贫问题的新举措。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副所长杜晓山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指出:“社会资本参与到扶贫工作中来将有利促进扶贫工作的发展,一方面可以增加政府融资和支持的投入;另一方面,社会资本可以有更灵活的扶贫模式,可以与正规机构、公益性机构融合,可以和商业性银行融合,也可以独自操作,有更多资金投入的渠道,这对贫困人口和放贷机构双方都是获益的。” 与此同时,本次会议精神中指出,在加强财政投入外,还将引入金融扶贫:我国将设立扶贫再贷款并实行比支农再贷款更优惠的利率,通过税收优惠、贴息支持、财政奖补及过桥贷款、融资担保、风险补偿等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扶贫产品和服务,引导资金、土地、人才、技术、管理等各种要素向贫困地区聚集。 对此,杜晓山指出,现阶段我国金融扶贫的发展依然面临难点,第一,得到金融支持的贫困人口占比依然较低,企业与农户之间利润分配依然存在不公平;第二,政府补贴扶持的农村贷款模式会加重国家财政的负担,政府贴息的方式也会破坏金融市场规律。 对于创新型金融在扶贫中将如何发挥作用,杜晓山表示,创新型金融产品种类繁多,涉及面广,因此将各自发挥其优势作用,展开多种多样的扶贫。“在农村的扶贫项目上,创新型金融服务更多发挥的是方面军的作用,主力军还将是农信社、农商行等,尽管创新型金融服务将在扶贫项目中发挥重要作用,但从总体量上来说相对于农信社等机构还是很低,因此它更多起到补充性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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