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汽车积极宣贯国家“营改增”政策 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自2013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 为及时掌握新政策对生产经营的影响,长安汽车财务部第一时间派专人参加中国税网组织的“营改增专题培训会”,并积极与江北区国税局、重庆市国税局相关部门和人员咨询、沟通。在兵装集团、中国长安“营改增”政策文件的指引下,财务部及时收集信息、梳理公司所有涉及“营改增”项目的业务,报请公司领导审批后,形成了公司“营改增”应对方案。 7月11日,财务部组织市场部、采购部、制造物流部、各研究院及各事业部等相关部门,进行“营改增政策影响及应对方案”宣贯。同时,为提高业务单位具体操作人员对政策的掌握,财务部指派专人对采购部、研究总院、制造物流部、市场部等“营改增”后业务变化巨大的部门进行“营改增政策及其应对方案”专题培训。通过上述工作,使公司各部门以最快的速度了解并掌握“营改增”政策及其应对方案,努力获取“营改增”政策的最大利得。“营改增”政策实施后,增加了公司增值税抵扣范围,能有效降低公司税收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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