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应用为龙头,重点发展汽车电子、机床电子、电力电子、信息家电、医疗电子等量大面广、拉动作用强的应用电子产品,加快行业应用软件、平台软件、嵌入式软件、信息安全软件和高端信息技术服务工具的研发和应用。 (一)加快出台推进“两化”融合的具体政策 一是梳理现行推进“两化”融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分析这些政策措施的执行效果及其存在问题,重点对财政资金支持重点项目的执行效果进行分析,提出下一步加快推进“两化”融合政策措施的着力点。二是以优化企业创新和投资环境为重点,制定具体政策措施,主要包括财税金融政策、产业政策、科技创新政策、知识产权保护等,带动各类科技资源、创新和资本要素向企业集聚,激发企业在“两化”融合过程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三是制定鼓励IT人才向实体经济回归的激励措施,编制《企业CIO制度指南》,形成专业教育和专题培训相结合的CIO教育培训体系。 (二)明确“两化”融合专项资金支持重点 一是大力支持装备制造业应用信息技术提升装备的网络化、智能化水平,鼓励装备制造企业与上下游核心供应商、重要客户建立集成化的供应链系统,支持骨干企业在系统集成、提供解决方案等方面开展增值服务,推进装备制造业向服务型制造转变。二是支持消费品工业发展全程质量监控,加快推进物联网技术在产品生命周期管理、产品质量追溯等领域的应用,支持消费品企业应用电子商务,鼓励第三方机构加强消费品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分析。三是促进原材料工业转型升级,支持企业资源计划和制造执行系统的集成,鼓励发展智能的综合管理系统,推广精益生产,支持一批企业利用信息技术提高节能减排和安全生产水平。四是开展智能工业试点示范,围绕提升产业创新能力、资源配置能力和绿色发展能力,支持一批智能设计、智能制造、智能运营、智能管理、智能决策等方面的示范项目。 (三)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应用 一是以应用为龙头,把满足应用需求作为突破技术瓶颈、加快产业发展的重要依据,重点发展汽车电子、机床电子、电力电子、信息家电、医疗电子等量大面广、拉动作用强的应用电子产品,加快行业应用软件、平台软件、嵌入式软件、信息安全软件和高端信息技术服务工具的研发和应用。二是以企业为核心,强化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鼓励和支持企业面向应用开展信息技术、产品、服务创新,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提升“两化”融合发展的支撑能力。三是加大对培育新型业态和新商业模式的支持力度,适应产业组织形态变革、商业模式创新以及制造业服务化发展的趋势,加快培育新型业态和新商业模式。 (四)完善相关标准规范和评估认证体系 一是进一步完善区域“两化”融合水平评估指标体系,深入开展区域“两化”融合水平评估,出台区域“两化”融合水平评估规范。二是制定并推广企业“两化”融合评估国家标准,完善企业“两化”融合水平评估认定标准和认证体系。三是加快组织大型企业、行业组织研究制定适合行业特点的“两化”融合技术标准规范,如能源管理系统技术规范、企业信息安全管理体系技术规范、数据中心技术规范等。四是加强电子商务标准建设,规范电子商务信息发布、信用服务、网上交易、电子支付、物流配送、售后服务、纠纷处理等服务。五是加快制定物流行业标准,开展相关应用标准的调查、复审、修订,推动物流企业提高物流信息管理水平。 (五)健全“两化”融合公共服务体系 一是加快搭建由政府、大型企业和第三方机构参与的“两化”融合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推进软件服务企业与中小企业对接,组织开展经验交流、人才培训,指导和服务中小企业“两化”融合。二是加快建设各行业研发设计、生产管理等专业性公共技术平台,提高应用服务的专业性和针对性。三是加快建设集咨询诊断、系统实施等于一体的服务平台,开展面向中小企业的一体化服务,提升信息化咨询、诊断、实施、维护水平。四是建设“两化”融合创新中心,提供咨询诊断、规划设计、实施监理、评估认证等服务。五是推动电子商务诚信体系建设,完善交易主体身份认定机制,规范交易双方权利和义务,不断完善电子商务市场环境。 (六)加强工控系统信息安全防控能力 一是加大自主知识产权工控系统的研发和产业化的支持力度,结合重大科技专项、电子发展基金、共性关键技术等专项的实施,重点支持国产工控芯片、工控操作系统、系统集成技术以及安全防护技术。二是建立工业控制系统安全测评检查和漏洞发布制度,加强对重点领域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结合行业实际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三是加强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管理,加强信息安全防控与测评,针对大型工控系统加强连接管理、组网管理、配置管理、设备选择与升级管理、数据管理、应急管理等。(来源:《中国电子报》、电子信息产业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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