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惩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计划在未来五年重新打造惩治腐败的利剑,重新构筑预防腐败的防线,这将是我们党反腐浪潮的又一个新的开端。而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涉及面广、历史遗留问题较多、情况较复杂的系统工程,只有认真按照中共中央、中纪委、监察部的统一部署,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和特点,把促进企业改革和生产经营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采取多种措施,标本兼治,才能收到实效。 一、 深化企业改革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根本途径 从国有企业的发展过程看,过去企业中存在的不少消极腐败现象,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已逐步减少或消失了。如跑项目、资金中的“感情投资”问题;公有住房分配上的不正之风;群众生活物质供应上的走后门等等,在市场经济对资源的优化配置不断增强,商品经济进一步发展,物资供应日益丰富的情况下,这些不正之风产生的土壤和条件已逐步消亡,腐败现象得到了遏制。现在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一些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如企业业务招待费开支过大、项目不清;财务、物资管理较为混乱;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难以真正到位等等。这些问题的根源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权利过分集中,而监督制约体制不合理,机制不完善等有密切关系。现行的由厂长(经理)任免的企业监督部门人员来监督厂长(经理)工作难免被动;企业用人机制长期不变,造成人员流动差、人事关系复杂,一家人在同一企业工作屡见不鲜,没有形成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用人竞争机制;同时,社会大环境对企业的影响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有的企业在同地方有关部门交往中,为了企业整体利益和生存不得不开展“特殊交往”;有的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实行“内外有别”措施,以“适应”某些不正当竞争行为需要,这些消极影响都给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带来显而易见的负面效应。而解决这些问题的根本方式,也只有加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加快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完善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深化与之配套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分配制度等等,从体制上有效地促进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顺利进行。 二、 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是取得党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效的关键 企业作为以盈利为主要目的的生产经营单位,工作的重点是市场营销、物资采购、安全管理、质量管理、财务管理等,围绕企业重点工作开展党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就能有的放矢,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首先,是围绕生产经营深入开展效能监察。效能监察不仅是解决企业廉政的一种比较好的方法,也是提高国有企业管理水平、提高经济效益的有效措施,开展效能监察同企业管理层的工作目标是完全一致的,最容易得到企业领导的支持。在开展效能监察工作中,企业党政要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工作,认真分析企业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选题立项,纪检监察机构会同相关专业人员一道,制定严格周到的监察步骤和方法,通过查清问题,分清责任,落实整改措施,达到堵塞管理漏洞的目的。 其次,是要强化对大宗物资、设备采购、基建工程和财务管理的监督。大宗物资采购资金是占企业生产成本的主要部分,控制的不同,对产品成本有着直接的影响,而且采购人员是各厂商生意上争取的对象,受到不良影响的机会较多,是腐败的易发、多发环节。在目前买方市场条件下,物资相对过剩,给企业实行比价采购创造了良好条件,对比价采购的监督要防止有的物质采购单位,明修栈道暗渡陈仓。纪检监察、价格管理等监督机构要充分运用互联网信息,开展物价调查,掌握工作的主动权。对重大工程项目的材料采购应实行公开招标、集体议价、跟踪比价,监理机构严把材料质量关,降低工程造价。 在对企业财务管理的监督方面,要克服仅进行财务检查、年终审计财务报表的简单监督模式,认真分析财务管理工作的特点,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企业监事会、工会、纪检监察、审计等监督机构形成监督合力,开展当期监督,把对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严禁企业私设“小金库”、资金账外循环等情况发生。要充分发挥企业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的作用,认真落实经营者离任审计制度。加大对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的监督管理,对不按规定处理和擅自处理废旧物资等行为要及时予以纠正和查处。再次,是要加强对企业经营决策的监督。现代企业经营决策的重要特征是更加科学、民主化,企业面临的市场竞争会越来越激烈,各种决策风险会进一步增大,而现代企业制度又强调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以厂长(经理)为中心,决策权进一步集中,加强对企业决策过程的监督是非常必要的。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中,划分和履行好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权限,是强化监督的一种科学方法,但是,也有一些国有企业改制后决策失误仍然较多,除了市场变化难以完全适应外,对决策程序、决策方法的监督不够是一个主要的方面。 三、充分发挥各级组织的作用齐抓共管 (一)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 国有企业党组织的主要任务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章》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围绕企业改革和生产经营开展党的活动。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和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企业党组织开展的思想政治工作同现代企业以人为本、建立先进的企业文化、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的目的是一致的。而国有企业的经营者管理和支配的是国有资产,对管理者的责任、监督、管理机制更应加强,这就决定了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只能不断增强,只有不断增强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地位,才能更加充分地发挥出党内监督职能的作用。 (二)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和监事会的职能作用。 通过对新形势下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和监事会监督的有效途径的积极探索,笔者认为,重点应从国有企业监督机制、制度上下功夫,找到最佳结合点。首先要把热爱纪检监察工作、敢于碰硬、善于开展工作的同志充实到纪检监察队伍中去,采取多种方法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人员各方面的素质。国有企业的上级主管机关要把是否开展好党风廉政建设、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工作等情况,作为考察考核国有企业领导班子的主要内容之一,从而促进和推动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监事会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开展监督工作,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保证。 (三)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和群众监督的力量。 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是发挥群众监督的最佳方式,国有企业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过程中,要依照工会法的规定加强工会工作,决不能削弱工会职能,要积极、主动探索工会与现代企业制度结合的有效形式,坚持职代会审议企业“三重一大”制度、民主评议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企务公开制度。在党风廉政建设中要重点抓好企务公开、民主监督,深入开展好企务公开工作,使员工群众监督、参与权、知情权真正落到实处。首先,要坚定不移的走群众路线,反映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问题;其次要充分考虑企业实际,不盲目公开;再次要把改革与创新有机地结合起来。 (四)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首先要细化责任内容,使责任真正落到实处,做到事事有人抓,件件有人管;其次要严格责任追究,真正做到一级抓一级。 四、强化各项基础工作达到标本兼治目的 (一)强化宣传教育。 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工作,是一项基础性工作和治本性工作,对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起着重要的思想保证作用,在宣传教育工作中要注重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宣传教育要建立工作制度,形成稳定的工作格局和运行机制。党风廉政宣传教育要同企业宣传部门、组织部门紧密配合,才能形成合力。 二是宣传教育要紧跟时代主题,弘扬主旋律。要以提高党员、干部素质为出发点和目的,注意针对性,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注意思想性,及时了解当前企业职工中的思想倾向,及时采取应对措施,提高宣传教育的实效性;抓好超前教育,提高预防能力。 三是分清层次、突出重点。由于不同层次、不同级别的党员、干部,由于所处地位不同,教育的内容和教育方式也就不完全一样。要特别强调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教育。因为领导干部所处的位置不同,他们的行为、言语、作风、人格具有明显的示范性。因此,对他们应有更高要求。要抓好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问题,解决对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错误观念,增强其组织观念、全局观念、服务观念和奉献意识;抓好各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表率作用。 四是结合企业实际选择有效形式和方法。如:组织上党课;运用利用电化手段开展案例警示教育;组织文艺演出和讲演比赛;开展知识竞赛活动;利用报刊、广播等舆论宣传工作;组织宣传教育月活动;通过各种活动寓教于乐,提高党员、干部接受教育的积极性。 几年来,我们通过党的条规和普法教育,不仅使党员、干部懂法、执法、守法,还从思想上树立和增强了纪律和法制意识。通过正面典型教育,使党员、干部学有榜样,赶有目标。通过解剖案例教育,在党员、干部面前敲起了警钟,使他们认识到了违纪后果的严重性。为企业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打下了思想基础。 (二)狠抓制度建设。 建章立制是党风廉政建设中一项重要的治本之策。思想教育虽然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环节,但如果离开了法律和制度的保证,就会疲软无力。我们党在这一思想的指导下,不断健全法制,严格党纪,制定了一系列廉政制度,对遏制各种消极腐败现象起到了重要作用。在抓好这些制度落实和同时,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必须把握市场经济条件和企业自身特点,有针对性制定和完善各项监督约束制度,使之与教育手段配合起来,才能达到综合施治、标本 兼治目的,健康、持久地促进反腐倡廉工作的开展。 第一,要把建章立制与认真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政策规定结合起来,尤其要注意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相衔接,着重解决目前企业存在的经济行为多样化和政策法规相对滞后的突出矛盾,力求使所制定的廉政制度,成为企业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 第二,要把建章立制与深化改革的各项措施结合起来,针对某些改革措施出台后可能出现的空隙和薄弱环节,制定相应的制度和规定,堵塞漏洞,填死缝隙,使深化改革和反腐倡廉相互配合,相互促进。 第三,要把建章立制与科学态度结合起来,除建立和完善一些带有共性的廉政制度外,还需要找准最易出问题的关键环节和腐败多发部位,制定可操作性强,能够有效地防范和抵制各种消极腐败现象的规章制度。如针对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如何用权的问题,进一步制定和完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议事规则等方面的制度;针对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建立相适应的廉政制度及业务规范;针对调配、招工、招干、职称评定等工作的关键环节,制定一套有利于人才公平竞争、合理流动的廉政制度和工作程序等等。 (三)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宣传教育、制度建设是外部约束力量,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是内在制约因素,两者相辅相成才能起到良好作用。在工作中一是要严格约束。对各级领导干部坚持高标准要求,从严规范约束。利用召开会议、个别谈话等形式,对领导干部进行经常性教育,如在中层干部任职前都进行了廉政谈话,把廉政关口前移,强化自我约束意识和自制能力;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制度,督促领导班子对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防止个人说了算;及时完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规范领导干部的言行。要坚持把廉洁作为提拔使用干部的重要条件,对行为不正、作风不检点的干部坚决不予重用,保持了领导干部队伍的纯洁性。二是要严格管理。采取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等措施,把他们遵纪守法、端正党风的情况记入档案,作为评价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有先进事迹及时总结表彰,有问题及时发现解决。三是要认真开民主生活,严格批评和自我批评。定期督促领导干部召开民主生活会,进行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廉洁自律使各级领导干部带头遵纪守法;带头端正作风;带头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带头保持清正廉洁,推动了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赢得了职工群众的信任。(四)严格执纪。加大办案力度,惩治腐败,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环节,是保证党的纪律得以贯彻执行的重要举措。对于违纪违法的案件,一定要集中力量,排除干扰,秉公执纪,决不手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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