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江滨公司党委以江党字15号文正式下发《基层党支部工作条例》,标志着该公司基层党支部工作进一步向规范化管理迈进。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企业,进一步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规范党支部工作标准,充分发挥党支部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提升基层支部党建科学化水平。该公司党委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规定制定了本《条例》。《条例》共7章23条,分总则、党支部设置、工作职责、支部工作基本制度、支部工作基本资料和基础设施、支部思想政治工作、附则共7章。 《条例》特别强调,基层党支部是党的最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党联系群众的纽带和桥梁,是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的最基本单位。它在所属单位(部门)处于政治核心地位,领导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对本单位的生产经营和行政管理工作实施保证监督。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条例》指出,各党支部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本单位党组织的决议,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紧密围绕生产经营活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把支部建设成为政治坚定、纪律严明、开拓创新、联系群众,能够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和职工出色完成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的富有战斗力的坚强堡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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